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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未婚同居,分手后财产如何处理(未婚同居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01:13:15 浏览量:33

未婚同居财产应该如何分割?未婚同居财产应该如何分割首先,第一,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这里的财产范围应当仅指为了共同生活双方或者单方购买的各种财物,包括房屋、家具、衣服等。 而一方尚存的存款、公司收益、股权收益等,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第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里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是指与生...

未婚同居财产应该如何分割?未婚同居财产应该如何分割首先,第一,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这里的财产范围应当仅指为了共同生活双方或者单方购买的各种财物,包括房屋、家具、衣服等。

而一方尚存的存款、公司收益、股权收益等,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第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里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是指与生命健康直接相关的财产。

第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父母在婚前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只写了子女配偶的名字,并且公证房子赠送给子女的配偶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父母在婚前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只写了子女配偶的名字,并且公证房子赠送给子女的配偶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由此可见,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一般是认定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除非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里的“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结婚一年离婚房子怎么分新政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以上就是律师在线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之间离婚房产证过户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知识,协议离婚的要件是:1、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夫妻是否符合离婚要求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夫妻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离婚申请。

3、冷静期。

夫妻领到《回执单》后开始计算冷静期,在之后的30天内夫妻中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携带个人证件和《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申请的机构请求撤回离婚申请登记。

4、审查。

离婚冷静期满30天的夫妻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发放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离婚证。

5、登记发证。

对于经审查通过,符合离婚条件的夫妻,可以在冷静期满后30日内到婚姻登记机构领取离婚证,需要注意的是,领取离婚证必须是夫妻共同前往,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离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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