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善意第三人的概念是什么,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民法典关于善意第三人的概念是什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
民法典关于善意第三人的概念是什么,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民法典关于善意第三人的概念是什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民法典关于善意第三人的规定有哪些我国《民法典》规定,善意第三人取得财产必须是善意的,即该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法律对第三人与善意第三人之间的民事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对善意第三人要求减轻或者免除处分的,应当征得同意。
善意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的,不得以自己的行为对抗善意第三人。
因此,当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应当遵循公平原则,进行分割,并按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进行分割。
被拆迁房事实上有产权证
签订合同之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被拆迁人在补偿协议上签字,房屋交易中心登记在被拆迁人名下的,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可以撤销,但必须经被拆迁人同意,未经协商一致的,协议无效,房屋拆迁协议无效。
产权登记的被拆迁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双方当事人对拆迁安置协议均无异议,因在鉴证过程中明确要求,必须保证拆迁方在合同上签字后才能生效。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范本的相关内容,在拆迁补偿协议中,要对补偿安置的范围、面积、金额等事项进行约定,以免被拆迁人拿捏造图省份,协议的内容是有很大的偏差的,要避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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