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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结婚登记都需要什么材料(涉外婚姻登记提交需要哪些材料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11:11:05 浏览量:28

涉外婚姻登记提交需要哪些材料?涉外婚姻的登记程序比较复杂,我们在漳州,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时候,一定要准备好这些材料,那涉外婚姻登记提交需要哪些材料呢?下面律师在线网小编,带大家详细地了解下。 一、驻马店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提交需要哪些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驻马店民政局涉外婚姻登...

涉外婚姻登记提交需要哪些材料?涉外婚姻的登记程序比较复杂,我们在漳州,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时候,一定要准备好这些材料,那涉外婚姻登记提交需要哪些材料呢?下面律师在线网小编,带大家详细地了解下。

一、驻马店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提交需要哪些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驻马店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办理条件1、一方必须是上海市居民,并且是本人要求办理结婚登记的。

2、双方必须是自愿结婚。

3、双方都没有配偶。

4、男方必须年满2周岁,女方必须年满20周岁。

5、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三、驻马店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下午14:30-18:0。

四、驻马店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办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第五条 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婚姻讲究的是自愿原则,如果结婚的双方是被强迫的,是不能够进行婚姻登记的,只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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