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债权债务法律规定是什么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所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判决生效之日止。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根...
离婚时夫妻债权债务法律规定是什么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所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判决生效之日止。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产的相关界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
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鼓励和表扬劳动者而向其给予的货币或实物。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个体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配偶一方或双方以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从事工商业生产活动、以个人合伙的名义从事合伙生产经营、依据《独资企业法》或《公司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货币或实物。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内容,其中人身权只能由作者、发明创造者所享有;而对于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权利人可通过转让或许可使用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获得收益,其收益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四)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
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
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结合现实生活,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类:1、婚后对个人财产加以改良后增加的价值部分,如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一方婚前个人所有房屋进行修缮、装修、重建而使该房屋增值的,该增值部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2、夫妻双方婚后财产所产生的“蓉城人才绿卡”的股权,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夫妻双方婚后财产所产生的“蓉城人才绿卡”,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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