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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征兵首批公布体检结果((万宁参军入伍注销户口办理在什么地点))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12:19:48 浏览量:63

1. 万宁参军入伍注销户口办理在什么地点 2.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万宁参军入伍注销户口办理在什么地点 户政部门 区(县)财政部门和应届毕业生在校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办理户口接收手续。 区(县)民政局 ...

万宁参军入伍注销户口办理在什么地点

  1. 户政部门

区(县)财政部门和应届毕业生在校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办理户口接收手续。

  1. 区(县)民政局

区(县)财政部门和应届毕业生在校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办理户口接收手续。

  1. 复业(注:学生户口迁回原籍,如果暂时不能回原籍的,必须凭学院出具的复业证明回原籍)到区(县)民政部门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户口所在地是指户口登记机关(公安派出所)的区域,根据公安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户口登记工作的通知》,从初中毕业生择业期开始计算,户口所在地为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1. 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到当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并到社保局领取失业救济金。

  2. 毕业后凭毕业证书、身份证、结业证、劳动合同、身份证等到市就业中心申请,市就业中心办理失业救济金。

  3. 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实行双交纳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1.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1. 社会保险费缴纳的期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0、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1.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12、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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