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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对于公租房的管理比较严格,要求只有符合当地规定的条件的人才能去申请,在户籍地工作的人之后就能够按照当地的政策去申请公租房,在法律上来说,因为公租房是与住在一个地方的人所不冲突的,所以说公租房也是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财产,也是属于被国家承认和执行的住房的范围之内的。
公租房是一种特殊的房屋,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而产生的公租房,包括平房、简易房屋、拆迁房(屋内还建有少量土地),还有望棚楼、棚车,整体来说,公租房也是一种性质,是由政府集中出租给符合条件的特定群体居住的房子,这些人群和房主之间需要有法律上的保障。
从而体现出国家对公共服务的保障,可以说是一种基本的保障。
公共服务是相对于法律提供的一种服务,并且在一定程度上面只是起到了个人住房保障的作用,而公共服务的主要功能是通过房屋的设立、修缮、维护等方式来实现的,并不像咱们想象中的那样,也能够用最直接的方法来实现。
在一个具体的公共服务项目当中,包括房屋和房子在内的,这两种功能是分别都是强制性的,所以最简单。
但是,公共服务的具体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共服务的范围,主要是指的居民居住、上学、医疗、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这也是对于国家的一个重要民生的保障。
因此,公共服务的范围会包括住房和商业、医疗、住房等方面,这也是保障范围所列的内容。
比如说,公民房屋产权的主要内容有:
(1)公共服务的权利;
(2)住户的权利;
(3)居住房屋的权利;
(4)居住人的权利;
(5)居住人的义务。
这里所说的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中的房屋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房产享有的用益物权。
居住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约定,被占有的房屋和特定的土地具有居住权。
对于在建的房屋,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建成后投入使用,即房屋建成后归谁所有。
这里所说的建成后投入使用,就是指已经在所有权证的范围内依法登记、使用,或者仅在所有权证的范围内依法登记、使用,或者仅在所有权人的居住地范围内依法登记的房屋和特定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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