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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抚养费((台州抚养费一般多少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10:31:06 浏览量:21

1. 台州抚养费一般多少 2. 下列情况抚养费: 3. 相关法规 台州抚养费一般多少 一般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例如每月有固定收入的,按20-30%比例给付。 一、下列情况抚养费: 子女抚...

台州抚养费一般多少

一般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例如每月有固定收入的,按20-30%比例给付。

一、下列情况抚养费:

  1.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1.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1.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2.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3.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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