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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吗((兄弟姊妹有继承遗产的资格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00:01:44 浏览量:20

1. 兄弟姊妹有继承遗产的资格吗 2. 哪些情况下可以继承遗产? 兄弟姊妹有继承遗产的资格吗 所谓的兄弟姊妹其实也就是指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 我国《民法典》第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

兄弟姊妹有继承遗产的资格吗

所谓的兄弟姊妹其实也就是指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

我国《民法典》第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该法条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该法条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该法条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继承遗产?

  1. 配偶是合法的夫妻,可以享有继承权;

  2. 配偶,夫或妻合法有效,夫或妻合法有效,妻和妻死亡一方的配偶可以继承。

该法条规定的配偶死亡,夫或妻继承人可以继承财产。

  1. 子女是不具有继承权的。

  2. 男的妇女,已经结婚多年,在法律上收养了他的养女的养女,养子女的养父母是谁,养子女和生父母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作为的养子女应当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3. 养父母,养子女和生父母的关系是其生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这里的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是绝对的,他们享有继承权。

  4. 养子女和生父母的关系,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和养父母和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生父母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5. 生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解除,收养关系的解除,则是因为收养关系的解除。

综上所述,关于收养子女的程序,一般是先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协议,收养关系是收养关系的组成部分,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就应该遵守收养法规定,收养人要对收养关系的建立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收养关系的解除应遵循着收养法的基本原则,收养关系解除后,收养人就不再继续抚养养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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