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查非遗文化继承人名单?小编为您介绍如下,希望给您提供帮助。 一、什么是遗赠?(一)关于“继承”问题。 1、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应当在不影响其境内的某个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继承权利的情况下,将被继承人的遗产予以分割。 2、“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是指:1、涉及不动产的继...
怎么查非遗文化继承人名单?小编为您介绍如下,希望给您提供帮助。
一、什么是遗赠?(一)关于“继承”问题。
1、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应当在不影响其境内的某个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继承权利的情况下,将被继承人的遗产予以分割。
2、“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是指:1、涉及不动产的继承权纠纷案件,适用一般诉讼时效。
2、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对于“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法律规定如下:1、《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继承法》第1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继承或者遗赠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继承法》第257条规定,“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规定,“继承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民为遗嘱继承的人,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死亡的;(二)身体状况不明的;(三)身体状况不适合羁押的;(四)有悖于拘留、逮捕、申请国家赔偿等情形的;(五)明显不当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l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
但是,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员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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