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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 是不是所有的宅基地((历史上的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13:35:46 浏览量:38

历史上的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违章建筑或相应的财产享有所有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其合法的部分或...

历史上的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1.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违章建筑或相应的财产享有所有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其合法的部分或者全部违法建筑物实施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但在实务中,为了避免行政机关在拆迁中侵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所以规定,拆迁人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应当事先公布相关拆迁文件,明确被征收人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

  1. 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征收土地需要支付费用,支付方式一般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拆迁补偿费、补偿费、拆迁安置补助费等。

  2. 对于拆迁补偿的计算方法,应结合自身房屋的情况,参照地方政府制定的补偿安置补偿办法计算。

  3. 拆迁补偿标准不得低于补偿标准的规定。

  4. 《土地管理法》对棚户、拆迁方式宅基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拆迁补偿安置房、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房、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房均能达到补偿标准。

二、棚户、拆迁补偿款、安置房屋的权属认定

棚户、拆迁安置房都是拆迁补偿的方式之一,但是在农村地区往存在很多的出售房屋的情形,因为在拆迁补偿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是很大的,因此对于房屋权属、补偿款的认定,应从房屋的产权人角度进行考虑。

关于棚户、拆迁补偿款的区别对待,在上文介绍中已经详细介绍到,房屋的价值是不同的,对于房屋的建造,购买者对于居住环境的需求和用途都是有所不同的。

对于城市建设的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在制定的时候,也应当考虑到当地的市场的,而且要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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