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人能够开始继承遗产吗?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 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因此,对于合法继承人来说,也是死者生前享有的合法...
植物人能够开始继承遗产吗?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
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因此,对于合法继承人来说,也是死者生前享有的合法财产,则应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继承。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
其主要包括: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
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综上所述,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中,可能有人离世以后不分割财产,没有财产分割,但是遗产处理的时候应该首先确定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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