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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抵押的法律依据((民法典中房产重复抵押借款是否犯罪))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16:27:10 浏览量:48

民法典中房产重复抵押借款是否犯罪,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民法典中房产重复抵押借款是否犯罪民法典对抵押的效力未作规定,抵押物对抵押财产所有权具有期待权,因为抵押权与抵押权之间是有一个相对的不确定性。 司法解释规定了以建设项目抵押的情况,“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的,贷款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在此,刑法没有明确规定重复抵押,司法实践中也容易...

民法典中房产重复抵押借款是否犯罪,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民法典中房产重复抵押借款是否犯罪民法典对抵押的效力未作规定,抵押物对抵押财产所有权具有期待权,因为抵押权与抵押权之间是有一个相对的不确定性。

司法解释规定了以建设项目抵押的情况,“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的,贷款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在此,刑法没有明确规定重复抵押,司法实践中也容易发生争议。

二、民法典中,民法典关于不动产的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不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该条规定说明,如果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从立法本意来说,预告登记后,即进入到不动产登记之中,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会产生一个较为稳定的法律后果。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预告登记失效后可以再次申请吗的相关知识,《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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