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婚姻效力 > 无效婚姻 > 子女能继承继父的遗产吗((子女能继承继父的财产吗))

子女能继承继父的遗产吗((子女能继承继父的财产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19:20:12 浏览量:32

子女能继承继父的财产吗? 可以,可以。 如果你们有相关的证据,那就可以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

子女能继承继父的财产吗?

可以,可以。

如果你们有相关的证据,那就可以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互助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遗产分割的继承案件一般是因为诉讼中的纠纷是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争议,在诉讼主体之间的地位是平等主体的,所以对于遗产的继承也是有着严格的规定,是根据继承法当中的规定来进行的,除此之外,小编在这里也给大家介绍了一下有关遗产继承的一些相关规定。

特别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

推荐阅读

继父 子女 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