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夫妻一方不离婚一方要离婚怎么办,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民法典》中夫妻一方不离婚一方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对于当事人不同意离婚的,单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离婚诉讼应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驻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
《民法典》中夫妻一方不离婚一方要离婚怎么办,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民法典》中夫妻一方不离婚一方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对于当事人不同意离婚的,单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离婚诉讼应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驻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费用的计算标准(一)费用的确定1.案件受理费,是指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案件受理费可分为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二)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主要费用,一般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律师费、诉讼前的准备工作的费用、法院立案后调查、当事人申请的诉讼文书保全措施以及执行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案件受理费包括:(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2.案件受理费。
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活动,依法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
(1)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是诉讼费的一种。
指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案件受理费包括:(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3.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四)行政赔偿案件。
(五)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
但是,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或者裁定不予受理,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生效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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