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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分割属于什么案件(离婚案财产分割如何定义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12:27:09 浏览量:23

离婚案财产分割如何定义离婚案财产分割的定义: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

离婚案财产分割如何定义离婚案财产分割的定义: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协议房产分割的情况有哪些离婚协议房产分割的情况如下:1、离婚协议中房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离婚后,如果房子属于孩子的,未取得房产证的,由孩子父母购买的房子,应当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可以分割。

2、如果父母在孩子结婚前后离婚,母亲用家中存款给孩子买的家电等物品,这就算是父母对孩子的赠予,父母离婚时不会分割这部分财产。

离婚是结婚后的双方解除婚姻法律关系,涉及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分割,以及孩子的监护权、抚养费问题,不涉及其他人的财产。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夫妻离婚时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者离婚判决生效之日止。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属于共同所有的五种情况:(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协议离婚中夫妻怎样分割共同财产,其实由当事人协商之后确定,法律方面并不会做出干涉。

所以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就有可能出现净身出户的情况。

但要是在诉讼离婚中,法官对共同财产做出判决,就会遵循上述的原则。

这个时候就会适当的照顾无过错方,对过错方少分一些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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