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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分割律师如何收费(律师财产离婚怎么分割比例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22:59:34 浏览量:38

律师财产离婚怎么分割比例:1、《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以一方在结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

律师财产离婚怎么分割比例:1、《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以一方在结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约定在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离婚时,双方的协议书明确规定归一方所有的,不属于共同财产。

3、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4、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5、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

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6、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有房屋的话,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

但是在分割完成之后,对房产进行过户的时候,需要交纳相关的税费。

房产在子女名下离婚怎么办

一、房产在子女名下离婚怎么办房产证在子女名下离婚该房产不进行分割。

该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子女的,而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当然前提是所留的个人财产就是房产。

房产的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需就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之后有房屋的一方想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就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且申请法院对房屋进行财产保全。

但在结婚之前,一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双方一起交首付,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根据登记情况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此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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