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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分割怎么办理(离婚后分割财产如何执行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07:59:48 浏览量:29

离婚后分割财产如何执行离婚后分割财产的执行:1.生效的裁判申请执行人执行后,由被执行人执行,被执行人逾期不执行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被执行人逾期不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在2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

离婚后分割财产如何执行离婚后分割财产的执行:1.生效的裁判申请执行人执行后,由被执行人执行,被执行人逾期不执行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被执行人逾期不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在2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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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偿还,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由负债一方偿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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