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补发婚姻登记证法律依据是什么 随着婚姻制度的不断发展和改革,补发婚姻登记证已经成为了一种常见的婚姻证明形式。 在厦门,补发婚姻登记证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相关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必须是自愿的,男女结婚年龄应当符合法定年龄。 如果一方当事人无法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
随着婚姻制度的不断发展和改革,补发婚姻登记证已经成为了一种常见的婚姻证明形式。
在厦门,补发婚姻登记证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相关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必须是自愿的,男女结婚年龄应当符合法定年龄。
如果一方当事人无法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登记。
如果代理人无法代理,或者代理人未履行代理义务,当事人又无法自己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的,可以要求婚姻登记机关补发结婚登记证明。
在厦门,补发婚姻登记证的法律依据是《厦门市婚姻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该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当事人无法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的,可以书面请求补发结婚登记证明。”
当事人需要向厦门婚姻登记机关书面请求补发结婚登记证明,并提交以下材料:
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结婚证书或者出生日期证明;
委托书。
如果厦门婚姻登记机关认为当事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将会补发结婚登记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补发的婚姻证明只适用于无法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并不能代替原来的结婚证书。
厦门补发婚姻登记证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相关法规,当事人需要向厦门婚姻登记机关书面请求补发结婚登记证明,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如果厦门婚姻登记机关认为当事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将会补发结婚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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