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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孩子归谁抚养权(哺乳期离婚什么情况下孩子归男方)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17:23:13 浏览量:20

哺乳期离婚什么情况下孩子归男方的情况下,女方要在哺乳期离婚。 女方哺乳期男方是不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协议离婚的条件有...

哺乳期离婚什么情况下孩子归男方的情况下,女方要在哺乳期离婚。

女方哺乳期男方是不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1、双方存在合法的夫妻身份;2、夫妻双方自愿离婚;3、双方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4、双方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

三、女方怎么起诉离婚?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四、起诉离婚需准备哪些材料?1、离婚起诉状;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6、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五、起诉离婚的诉讼费有哪些?(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综上所述,只有在重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与他人同居等情况才能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

这是为了维护我国新型的夫妻关系,保护离婚时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向过错方请求精神损失费赔偿需要一些法定的情形。

根据离婚的实际情况,离婚在一些特定的情况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的。

只有在婚姻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时候,受害方才能够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离婚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什么?离婚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

可以根据以下五条来评判: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侵权人心理状态不同,对受害人产生的精神损害程度亦不同。

一般来说,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侵害使受害人产生的怨恨深,精神损害严重;一般或轻微过失对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则相对要轻,而且也易于抚平。

正因为如此,在确定精神损失费的数额时,必须将侵害人的主观过错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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