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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女方主动放弃孩子抚养权(离婚时一方提出放弃孩子抚养权可以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19:47:24 浏览量:17

1. 离婚时一方提出放弃孩子抚养权可以吗 2. 子女不满两周岁,仍处于哺乳期内,原则上由母亲抚养。 3. 孩子在两周岁以上,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处理。 4. 相关法规 离婚时一方提出放弃孩子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时一方提出...

离婚时一方提出放弃孩子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时一方提出放弃孩子抚养权可以吗不可以,夫妻双方离婚时,关于孩子抚养权、孩子抚养费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去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的情形:

一、子女不满两周岁,仍处于哺乳期内,原则上由母亲抚养。

除非母亲有严重不适合抚养子女的情形,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

二、孩子在两周岁以上,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处理。

  1.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1.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1.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2.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3.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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