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之诉是指当事人一方请求法院改变原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内容的一种诉讼行为。 在诉讼中,变更之诉的提出可能会导致诉讼费用的发生。 因此,在提出变更之诉时,需要仔细考虑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 关于诉讼费用的承担,法律规定有所不同。 根据《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应当结清税款、滞纳金和利息,并负担必...
变更之诉是指当事人一方请求法院改变原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内容的一种诉讼行为。
在诉讼中,变更之诉的提出可能会导致诉讼费用的发生。
因此,在提出变更之诉时,需要仔细考虑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
关于诉讼费用的承担,法律规定有所不同。
根据《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应当结清税款、滞纳金和利息,并负担必要的诉讼费用。
这意味着,如果当事人请求变更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并且已经结清了税款、滞纳金和利息,那么他们只需要负担必要的诉讼费用。
另一方面,根据《民法典》第191条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不得预先支付诉讼费用。
这意味着,如果当事人请求变更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但是他们还没有结清税款、滞纳金和利息,那么他们需要先支付相应的诉讼费用,然后再请求法院进行变更。
在提出变更之诉时,需要考虑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
如果当事人已经结清了税款、滞纳金和利息,那么他们可以请求法院变更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而不必预先支付诉讼费用。
如果当事人还没有结清税款、滞纳金和利息,那么他们需要先支付相应的诉讼费用,然后再请求法院进行变更。
总之,在提出变更之诉时,需要仔细考虑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以便在合理的情况下提出变更之诉,并避免不必要的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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