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抚养权 > 抚养权十八岁以后(十八岁抚养权问包括什么)

抚养权十八岁以后(十八岁抚养权问包括什么)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20:33:18 浏览量:16

十八岁抚养权问包括什么?下面律师在线网小编为您解答。 一、十八岁抚养权起诉状样本原告:张×,男,1985年7月2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甲,身份证号:×,住×。 被告:张×,女,1986年7月19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甲,身份证号:×,住×。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从原告起诉之日起按照每月101元标准支付原告抚育费。 2、依法判令被告承...

十八岁抚养权问包括什么?下面律师在线网小编为您解答。

一、十八岁抚养权起诉状样本原告:张×,男,1985年7月2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甲,身份证号:×,住×。

被告:张×,女,1986年7月19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甲,身份证号:×,住×。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从原告起诉之日起按照每月101元标准支付原告抚育费。

2、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原告系被告婚生女儿,193年3月25日,被告与原告之母因夫妻感情不和经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原告由母亲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育费50元。

但被告从未支付任何抚育费用。

原告患有智力精神疾病,现为二级残疾,虽已成年,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独立生活,因此被告有义务承担抚育费。

同时,随着近年物价的逐渐增高,原告因治疗需要,每月50元的抚育费远不够,而原告之母的收入有限,独立承担原告的抚育费非常困难。

被告拒不承担、更不增加抚育费用。

我们国家《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的规定,丧失劳动能力的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同时《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数额确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

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1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三、未婚生子起诉抚养费可以吗未婚生子起诉抚养费可以的。

特别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

推荐阅读

抚养权 十八岁 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