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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涉及到的问题(抚养权的判定要考虑什么因素)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17:01:29 浏览量:11

1. 抚养权的判定要考虑什么因素: 2. 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原则如下: 3.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抚养权的判定要考虑什么因素: 抚养权的判定因素 如果是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

抚养权的判定要考虑什么因素:

  1. 抚养权的判定因素

如果是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1.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2.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一、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原则如下:

  1.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

  1.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

  3.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根据《婚姻法》以及相关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不同。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二、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如何取证?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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