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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探视权不予执行(民法典中不支付抚养费可否剥夺探视权)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06:54:44 浏览量:21

民法典中不支付抚养费可否剥夺探视权。 一、民法典中不支付抚养费可否剥夺探视权民法典规定,不支付抚养费的目的是要断绝父女关系,所以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

民法典中不支付抚养费可否剥夺探视权。

一、民法典中不支付抚养费可否剥夺探视权民法典规定,不支付抚养费的目的是要断绝父女关系,所以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孩子不愿意执行探视权怎么办1、对于拒绝执行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是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相关的个人以及单位也要协助执行;2、有一点需要注意的就是,这里所说的强制执行的对象,只是拒绝履行协助责任的那一方而不是子女。

因为大部分的探望权纠纷案件都涉及了人身问题,所以万一执行不当,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的伤害;3、如果离婚以后,子女已经年满8岁,那么他们对于是否进行探望,已经具备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了,所以人民法院会征求子女的意见,在子女不同意的情况下,是不能强制执行探望权的。

所以,如果是一方不让另一方探望子女的话,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4、只要探视是在双方协商好的时间内,拥有抚养权的一方不能阻止另外一方对子女的探视。

探视其实是对子女的心理上有一种安抚的效果,对于子女来讲是有益而无害的。

但是如果一方在探视的时候存在一些对子女的成长有不良影响的情况,另外一方是可以拒绝探视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师在线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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