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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不给探视权可以起诉吗(离婚案件未明确探望权可以再起诉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16:33:30 浏览量:20

离婚案件未明确探望权可以再起诉吗在离婚案件未明确探望权可以再起诉的现实生活中,因探望权产生较多的纠纷时,一般是诉讼离婚,且是诉讼离婚。 如果在判决书中明确探望权的,可另行向法院起诉,法官会对行使探望权的一方作出中止探望的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离婚案件未明确探望权可以再起诉吗在离婚案件未明确探望权可以再起诉的现实生活中,因探望权产生较多的纠纷时,一般是诉讼离婚,且是诉讼离婚。

如果在判决书中明确探望权的,可另行向法院起诉,法官会对行使探望权的一方作出中止探望的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六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望权的特征

(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

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

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

探望权不应是“权利的最小化”,它不仅是权利,还必然成为“权利之外的东西”。

(3)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

离婚前,父母存在着有效的婚姻关系,与孩子共同生活,共同教育孩子,形式探望权的问题还不存在。

离婚后,由于父亲或母亲一方不能与孩子共同生活,因此产生了行使探望权的必要。

(4)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所以探望权由父母双方约定,主要是约定探望时间、方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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