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是如何规定的?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关于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是如何规定的?离婚后孩子探视权的规定如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
关于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是如何规定的?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关于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是如何规定的?离婚后孩子探视权的规定如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六十六条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一方请求中止探望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探望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书面通知其恢复探望。
第六十七条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
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二、探望权次数规定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不能太多。
具体方式在离婚时由你们双方约定。
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法院会判决。
一般每个月两、三次,情况不一样,法院的判决会不一样。
没有次数的法律规定。
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父母双方应尽的法定义务,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对子女的探望也是应有的法定权利,这种权利和义务不能因离婚而消除。
而离婚的父母一方拒绝另一方探视自己子女既无法律依据又不符合情理,更与现代文明社会发展不相一致。
《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第25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如果一方拒绝有探望权的另一方探望子女的,《婚姻法》第38条规定,“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这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只能由父母本人实施,其他人不享有此权利,也不能代替行使。
故,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探望权是子女父母双方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及于孩子的祖父母等近亲属,爷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才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
爷奶探望孙子是人之常情,但需在直接抚养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允许下进行,如果在不允许的情况下坚持探望孩子则侵犯了监护人的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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