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何保护探视方的权利-法律知识由律师在线编辑整理收集。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四种探视方式:第一种探视的时间一般为1-3年,如果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生长健康,能够向法院申述,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
离婚后如何保护探视方的权利-法律知识由律师在线编辑整理收集。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四种探视方式:第一种探视的时间一般为1-3年,如果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生长健康,能够向法院申述,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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