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交诉讼费有什么依据? 随着诉讼成本的不断攀升,许多人开始考虑是否应该减少诉讼费用的缴纳。 那么,减交诉讼费有什么依据呢?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这个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 当事人申请减交诉讼费用的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
减交诉讼费有什么依据?
随着诉讼成本的不断攀升,许多人开始考虑是否应该减少诉讼费用的缴纳。
那么,减交诉讼费有什么依据呢?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这个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
当事人申请减交诉讼费用的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减交或者免交。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9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减免诉讼费用的,应当提供担保。
当事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裁定减免相应的诉讼费用。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规定》第19条的规定,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简易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二)审理时间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
(三)当事人请求减免诉讼费用的,应当提供担保。
因此,根据以上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并应当提供担保。
如果当事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减交或者免交。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减免诉讼费用的裁定只适用于简易案件,对于其他类型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减免诉讼费用。
总之,减交诉讼费有一定的依据,但需要符合特定的条件。
当事人在申请减交诉讼费用时,应当提供担保,并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
如果需要帮助,可以咨询当地的律师或者人民法院。
注册律师
法律服务时间
开通城市分站
我要找律师
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