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判令返还抚养费 2. 标题:判令返还抚养费 3. 案情简介: 4. 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如下判决: 5. 判决结果: 6. 法律分析: 7. 根据《中华...
被告某先生系原告某女士的前男友,双方在2015年恋爱期间分手。
2018年,某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某先生返还其支付的抚养费用。
一、被告某先生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某女士支付的抚养费用共计人民币10万元。
二、如被告某先生不能按时返还,原告某女士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判令被告某先生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某女士支付的抚养费用共计人民币10万元。
如被告某先生不能按时返还,原告某女士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的约定。
当事人约定不明或者没有约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出解释。
当事人对解释可能有争议的,应当按照约定执行。”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本案中,被告某先生和原告某女士之间并没有约定具体的抚养费用数额,因此,原告某女士支付抚养费用的行为视为对被告某先生的默认。
但是,被告某先生并没有按时返还抚养费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应按照约定执行。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因此,子女抚养问题应该由父母双方协商解决,如果被告某先生确实需要抚养子女,那么原告某女士应该继续履行其抚养子女的义务。
总之,本案中,被告某先生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某女士支付的抚养费用共计人民币10万元。
如果被告某先生不能按时返还,原告某女士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注册律师
法律服务时间
开通城市分站
我要找律师
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