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起诉状 2. 诉讼请求: 3. 事实和理由: 4. 事实经过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6. 法律依据 7. 根据《中华人民...
原告:XXX,男/女,身份证号码XXX,现居住于XXX。
被告:XXX,男/女,身份证号码XXX,现居住于XXX。
被告支付原告XXX元作为孩子的抚养费;
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本案中,原告XXX的父母,即被告XXX和原告XXX的父母,在原告XXX出生前就已经存在,原告XXX的父母在抚养原告XXX的过程中,被告XXX作为原告XXX的生父/母,对原告XXX负有抚养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案中,被告XXX的父母在抚养原告XXX的过程中,没有按照双方协议支付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给原告XXX造成了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子女有义务付给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本案中,原告XXX的父母在离婚前已经存在,被告XXX作为原告XXX的生父/母,对原告XXX负有抚养义务。
然而,被告XXX的父母没有按照双方协议支付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给原告XXX造成了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
因此,原告XXX要求被告XXX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以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特此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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