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费银行转账给前配偶可以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
离婚抚养费银行转账给前配偶可以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
二、信用卡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信用卡欠款收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进一步区分对待。
通常情况下,信用卡都是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办理,供个人使用,一般情况下属于个人债务。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认为共同债务。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除外;(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立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四)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但已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除外;(五)其他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总的来说,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还是要妥善处理好债务问题的,如果女方手中有借条,正常情况下借条当中应该写清楚借款人和借款人的法定原因,以及是否有利息,如果有利息,就应当约定好。
若是借条中没有约定利息,也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支付利息。
若是借条中没有约定利息,也应该按照相关约定处理。
当然,具体多少还是要看情况而定。
通常来说,要是没有约定的话,那么可以考虑通过司法途径解除婚姻关系。
要是对方不同意的话,那么起诉离婚就属于程序违法,要么两年内要诉讼费,要么先判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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