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赡养 > 赡养费 > 离婚时抚养费过低能要求提高标准吗(离婚后能否申请抚养费调高_)

离婚时抚养费过低能要求提高标准吗(离婚后能否申请抚养费调高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16:57:35 浏览量:16

离婚后能否申请抚养费调高 一、离婚后能否申请抚养费调高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

离婚后能否申请抚养费调高

一、离婚后能否申请抚养费调高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8、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

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19、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可由当事人双方自主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32、在民事诉讼中,部分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基于该种方式中,带有比较复杂的普通程序,可以审理,也可以确定诉讼程序,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其主张的其他请求权人,可在提起诉讼时一并裁判,由人民法院另行指定的裁定中止诉讼。

以上就是律师在线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婚前财产没有公证有效吗的相关知识,根据法律规定,婚前财产虽然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即使不公证也是合法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

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在线,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特别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

推荐阅读

抚养费 离婚 低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