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超生抚养费征收标准如何规定?_5.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浙江超生抚养费征收标准如何规定的知识,跟着律师在线网小编一起看吧。 一、浙江超生抚养费征收标准如何规定的?超生抚养费征收标准的规定是,首先按照当事人同居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受理机构的基本法律制度:1、没有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至今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
浙江超生抚养费征收标准如何规定?_5.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浙江超生抚养费征收标准如何规定的知识,跟着律师在线网小编一起看吧。
一、浙江超生抚养费征收标准如何规定的?超生抚养费征收标准的规定是,首先按照当事人同居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受理机构的基本法律制度:1、没有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至今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解决不给抚养费的办法有: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
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
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面应该有子女抚养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迫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
综上所述,夫妻离婚时,孩子两周岁以下的,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三)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如果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可以收集一些有利于争取孩子的证据。
二、什么情况下,法院将孩子抚养权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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