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还用补交吗?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那么社会抚养费用补交吗?社会抚养费用补交吗?下面由律师在线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社会抚养费用补交地价应该怎么办根据2012年2月起我国65年已经停止征收社会抚养费,2013年后的超生们有工作单位的,对其...
社会抚养费还用补交吗?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那么社会抚养费用补交吗?社会抚养费用补交吗?下面由律师在线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社会抚养费用补交地价应该怎么办根据2012年2月起我国65年已经停止征收社会抚养费,2013年后的超生们有工作单位的,对其超生行为,应按超生处理。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据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其抚育费。
1.该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2.该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3.是对于无收入的。
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包括什么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
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
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
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
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
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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