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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割的房产卖不出去(卖不掉的房子如何分割财产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14:53:07 浏览量:85

卖不掉的房子如何分割财产卖不掉的房子买卖过户简易程序的时间是3个月,普通程序是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

卖不掉的房子如何分割财产卖不掉的房子买卖过户简易程序的时间是3个月,普通程序是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撤销权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无效债权人转让债权的程序有哪些1、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和解。

债的关系是可以达成协议的,具体条件条件包括债务人的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不得以债权人的债权为由对抗债权人。

2、债务人与债权人协议。

债务人的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的范围内,不得以债务人的未履行债务为由而对抗债权人。

3、债务人与保证人违约责任。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违约金和定金有何区别定金是签订合同时或之前预先支付的,作为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的担保,具有双倍返还的惩罚性;违约金是双方在合同种约定的,违约方应支付的赔偿金,不事先支付;不履行合同或合同义务不适当支付的,应当支付给受损失的一方。

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可以主张违约金。

二、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1、定金具有双重法律特征。

定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以不改变主合同的性质,而是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对方不履行债务的,可以认定为约定的,是违约方。

2、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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