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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网贷还不起了会被认定为是诈骗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22:11:24 浏览量:60

网贷不还是否属于诈骗,还要看你贷款时就想非法占有,还是贷款后因还款能力发生变化,无力偿还,这是有区别的。无论是什么贷款,借了不还或者明知自己没有能力偿还的时候仍然贷款,有可能会构成诈骗罪,但具体应该也是要看数额和态度的,所以对于网贷数额的多少,不能凭一而论。


  在现实生活中,不仅是上班族,就连学生,也会以自己的生活费不足为由,向相关机构,提出网贷的请求,相对于其他的群体而言,学生网贷换不上的几率更高,学生网贷还不起了会被认定为是诈骗吗?若被认定是诈骗,学生应该承担责任的责任呢?

  一、学生网贷还不起了会被认定为是诈骗吗?

  网贷不还是否属于诈骗,还要看你贷款时就想非法占有,还是贷款后因还款能力发生变化,无力偿还,这是有区别的。

  无论是什么贷款,借了不还或者明知自己没有能力偿还的时候仍然贷款,有可能会构成诈骗罪,但具体应该也是要看数额和态度的,所以对于网贷数额的多少,不能凭一而论。

  二、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需要根据是否满足了诈骗的构成要件来加以判断,若满足,就需要承担相应的司法责任,不会因为对方式学生,而减轻处罚,一般来说,对于网贷还不上的情形,民事主体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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