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 德国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和外国人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

德国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和外国人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08:19:31 浏览量:38

和外国人离婚如何分割财产和外国人离婚的程序一样,在我国离婚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今天要为大家讲的就是有关于和外国人离婚如何划分财产和这些财产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和外国人离婚财产怎么划分?外国人在我国申请离婚,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的离婚意见,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适用该外国的法律。 而对于双方要求在...

和外国人离婚如何分割财产和外国人离婚的程序一样,在我国离婚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今天要为大家讲的就是有关于和外国人离婚如何划分财产和这些财产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和外国人离婚财产怎么划分?外国人在我国申请离婚,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的离婚意见,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适用该外国的法律。

而对于双方要求在我国办理离婚手续的,或者双方均为外国人,只要他们具备《中国人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中所要求的证件,符合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结婚条件,可予办理结婚登记。

但为了保证我国婚姻登记的有效性,可让婚姻当事人提供其本国法律在外国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条文。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和男女双方的照片。

对上述证件齐全的结婚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了解,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结婚条件和中国公民不属该规定中禁止与外国人结婚的人员,准予结婚,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非自愿的;已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

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这些问题的资料,小编就整理到这里,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法律在逐步完善中,我们也期待可以帮助到更多的人。

如果有这方面的需求,可以到律师在线网获取更多法律知识,也可以找律师进行专业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师在线网律师#

特别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

推荐阅读

分割 离婚 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