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法典规定债务免除的方法是什么 2.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终止鉴定: 3. 鉴定结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 民法典规定债务免除的方法是什么 第五百九十九条【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
第五百九十九条【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根据本条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和不作为的自然灾害。
对于不可抗力的界定是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的,法律没有作出规定或者没有作出规定时,不能认为是不可抗力,法律只对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及其他原因引起的损害赔偿事由作出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没有明确的标准,只规定了在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或者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中,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
第六条当事人在申请合同公证时,可以委托他人代理,代理人应当提交公证书。
代理人申请公证的事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法律行为的,应当提交有关代理人的证明。
代理人申请公证的事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法律行为的,应当提交有关代理人的证明。
第七条申请人申请公证的事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法律行为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第八条申请人申请公证的事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法律行为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第九条不属于公证处管辖的事项,但当事人要求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的,应当提交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的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证明。
第十条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应当由权利人申请司法鉴定。
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一)委托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宣告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鉴定,超过期限未完成鉴定的;
(三)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期限内完成鉴定工作,但是在作出的鉴定意见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司法鉴定意见不利于案件审理的;
(四)司法鉴定机构有其他错误的。
第十四条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鉴定,或者委托人、当事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进行补充鉴定。
补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期限。
(一)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
(二)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
(三)其他需要终止鉴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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