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在哪些时间提出? 如果没有发现受胁迫人存在重大误解的婚姻,自撤销婚姻登记之日起1年内,受胁迫人未提出撤销请求的,受胁迫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
民法典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在哪些时间提出?
如果没有发现受胁迫人存在重大误解的婚姻,自撤销婚姻登记之日起1年内,受胁迫人未提出撤销请求的,受胁迫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法》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所有权,同时该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
夫或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怎么分的相关内容,从上面我们可以知道继承的遗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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