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泰国社会福利制度下的女性能享受哪些权利? 2. 泰国公民享有继承权。 3.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4. “当事人不得上诉”原则上是当事人不得上诉。 5. 被告人上诉不加刑原则上是维持原判,特殊情况下不加...
泰国女人有继承权吗?
已婚妇女子女的权利:
死者死亡时,生存的一方享有对死者的遗产继承权;
死者生前享有对死者个人的扶养、抚养、抚养的权利。
死者生前和残者的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涉及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只有在刑事诉讼中才有可能享有。
关于“法定代理人”的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应当征得其监护人同意。
监护人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但不能被委托为其他诉讼代理人。
近亲属的权利:在诉讼中,不能代替诉讼代理人。
原告的权利:
起诉时,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1)不得违背法律规定,不得剥夺被告人的上诉权、上诉权。
(2)不能剥夺被告人对案件的实体审理和对证据的收集,不得剥夺被告人最后的答辩权和上诉权。
(3)驳回诉讼请求的范围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不得超过诉讼请求范围。
(4)依法驳回诉讼请求的范围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
对当事人超出诉讼请求范围的上诉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诉讼过程中驳回诉讼请求。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发回重审的,应当责令当事人提供上诉状确有错误的证据,待上诉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提供,不能提供补充证据的,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驳回上诉或者抗诉,但认为原审人民法院未予维持原判或者经发回重审人民法院改判无罪的除外。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时,原审人民法院对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假释案件应当依法及时审查。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改判。
12、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上诉才能够作为抗诉的根据,没有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都不能否定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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