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认定遗嘱继承纠纷 2.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 原告起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王芳的遗产有继承权吗? 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自然人的财产不属于遗产,因此死亡后所遗留的...
王芳的遗产有继承权吗?
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自然人的财产不属于遗产,因此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也就不属于遗产。
《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由于死亡赔偿金在死者生前并未留下遗嘱,根据《民法通则》第五条的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受到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侵害,赔偿请求权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往与遗产分配有关。
民法通则中的这一规定,实际上是从继承人死亡后发生变化的,可以视为死者的近亲属。
而且,在民法通则中,作为死者近亲属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都可以充当继承人,并且,禁止该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剥夺其继承权。
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在诉讼过程中,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在诉讼程序中,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案件受理费。
注册律师
法律服务时间
开通城市分站
我要找律师
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