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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转继承权公证((民法典中遗嘱公证如何变成继承公证))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15:20:10 浏览量:62

1. 遗嘱公证 2. (一)申办遗嘱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3. 遗嘱公证后可否撤消或变更公证遗嘱? 4. 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民法典中遗嘱公证如何变成继承公证? 为了有效传承民法典和遗嘱公证,《中华...

民法典中遗嘱公证如何变成继承公证?

为了有效传承民法典和遗嘱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公证遗嘱必须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且公证机关公证过的遗嘱,不能对抗其它未经过公证的遗嘱,公证机关并且公证过的遗嘱,是具有最强的法律效力的。

一、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经公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一)申办遗嘱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 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 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三)经公证人员审查合格后,由双方当事人在公证书上签名。

三、遗嘱公证后可否撤消或变更公证遗嘱?

遗嘱的变更是指遗嘱人对自己的数份遗嘱的内容进行变动,因为其变动使遗嘱的效力不发生效力。

《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由此可知,如果立遗嘱的人没有立遗嘱,那么就要对财产继承问题进行协商,并确定一个房产继承权的分配方案。

那么,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要怎么写好遗产继承方案?对于一些不太了解的人来说,接下来就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死亡子女的父母已经死亡的,那么需要其父母,也就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按照法律规定,未成年的子女的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如果父母死亡,那么其爷奶爷奶的监护权就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当然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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