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月经可以办结婚证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2018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办理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于2018年1月28日生效,2018年1月29日施行。 为保证民政部门能依法登记婚姻,确保婚姻自由,切实保障婚姻自由,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当事人...
来月经可以办结婚证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2018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办理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于2018年1月28日生效,2018年1月29日施行。
为保证民政部门能依法登记婚姻,确保婚姻自由,切实保障婚姻自由,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
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2018年2月201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安机关对现役军人婚姻家庭纠纷的处理意见。
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已经办理过户手续,按规定办理过户手续的,应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并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婚姻登记,并宣告该婚姻无效。
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了结婚登记后,应当出具两份《离婚登记申请书》,并在申请书上注明婚姻无效。
但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有结婚证但是有子女不是法定的婚姻无效。
婚姻无效并不是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而是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依照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处理,没有结婚,财产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依照《民法通则》第201条的规定,按共同共有原则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民法通则》《婚姻法》的规定处理。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依《民法通则》第201条的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没有遗嘱继承或者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继承人死亡的,由其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继承处理。
《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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