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共同债务范围有哪些 2. 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 3. 离婚房产分割原则 4. (一)男女平等原则 5.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6.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
保证书能作为离婚的证据吗?保证书是离婚一方和对方共同签署的一种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而保证书与离婚证是完全不同的,保证书是双方当事人签订的。
那么保证书能作为离婚的证据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望对您有所帮助。
保证书能作为离婚的证据吗?
一般来说,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不能作为判决的依据。
实践中,夫妻双方在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之后,双方的收入都是属于共同财产,除非在婚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我国,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双方或一方为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对外所负的债务。
在日常生活中,双方因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如何处理,大致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约定由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另一方购买房产,为其提供住房贷款,并且这种行为是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生活,那么,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直接归属于对方,除非借款人愿意接受,否则另一方也无权分割。
另一种方法是在共同生活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是合伙经营,其收入归一方所有,对方应分担因此而致的损失。
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的原则主要是平均分配,即夫妻之间房屋的价值按份分配。
即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而如果是一方出轨的话,则由于该方的过错责任要重于出轨方,因此得房子的一方要补偿另一方。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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