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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不履行如何起诉对方((离婚协议不履行怎么追回款项?))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17:23:38 浏览量:53

1. 法院对离婚协议书的认定? 2. (一)协议离婚 3. (二)诉讼离婚 离婚协议不履行怎么追回款项? 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后,先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反悔,可以向人民法院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协议不履行怎么追回款项?

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后,先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反悔,可以向人民法院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法院对离婚协议书的认定?

(一)协议离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1、2、3项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但是,如果是协议离婚,则只能到男女双方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诉讼离婚

如果是协议离婚,则当事人对于离婚的意思表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人民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达成一致意见,会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要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或者向法院提出诉讼。

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地超过一年的法院起诉。

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

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有些夫妻在法院判决离婚的时候,会以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而作为法院最后的判决,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仍然不服的,那就只能在经过上诉期后,上诉期满后,判决了之后,才能对其提起第二次诉讼。

这也就是说,离婚是有判决的,一旦判决离婚,就意味着就应当执行离婚判决了。

所以,对于这种情形的判决,如果适用的时候,很多人认为适用“判决不准离婚”,即“判决不准离婚”。

真的是这样吗?法律这样规定吗?

说白了,都是一样的。

法律并不是绝对不允许离婚,一个人提起离婚诉讼的,只有出现了法定情形,法院才会判决准予离婚。

按照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另外,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判决生效时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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