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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卖刑事民事责任分别是什么?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05:09:38 浏览量:82

一房多卖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是不同的,刑事责任是有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刑罚的;一房多卖的民事责任是对其他的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无论如何,一房多卖的行为都是我国的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此时是会导致市场交易的不安全的。


  (一)民事责任

  卖房人与数个购房者签订合同,在将房屋过户给其中一人后,应当对其他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

  卖房人与数个购房者签订合同后未过户给任何一方,购房者均要求履行合同的,如何确定应当过户的对象及相关司法解释未有明确规定,各地法院操作不一,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先考虑谁实际合法占有房屋;都未实际占有房屋的,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确定。

  (二)刑事责任

  1.犯罪主体:大多是二手房买卖中的自然人

  涉及”一房二卖“的刑事案件绝大多数发生在二手房交易中,且被告人多是自然人。毕竟一手房交易中作为出售人的房产开发商相对比较有信誉和资质,即使存在一房二卖,一般也容易被认为是民事纠纷。但仍有判决开发商在一房二卖中构成犯罪的案例。

  2.卖房人通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收取他人购房款,事后又将房屋过户给其他购房者,极容易构成合同。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房二卖”中行为人构成合同诈骗罪,依然要满足诈骗犯罪的基本构造,即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受骗人)产生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者处分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害。

  因此,要认定“一房二卖”的行为人构成犯罪,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出卖人具有非法占有购房款的主观目的,购房者存在认识错误;出卖人实际取得购房款。

  3.构罪形式

  总结如下几种“一房二卖”时对出卖者来说容易产生刑事风险的形式:

  a.出卖者非房屋实际产权人,与他人签订合同,收取购房款的;

  b.出卖人伪造房屋权属凭证,与他人签订合同,收取购房款的;

  c.出卖者已将房屋实际出售过户给他人,又与他人签订合同,收取购房款的;

  d.出卖者与他人签订合同后,不履行房屋交付和过户义务,逃匿和拒不退还购房款的;

  e.出卖人明知没有还款能力,将房屋重复抵押或出售,获取贷款或者购房款的;

  4.排除情形

  在我国的房屋买卖的市场交易领域,此时是难免会遇到一房多卖的情形的,此时购房者是可以积极的主张自己的权利的,可以要求出卖房屋的一方向自己履行合同,也是可以请求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并且在严重的情况下,出卖房屋的人是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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