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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必须公证吗((民法典中变更抚养权书否需要公证))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21:11:53 浏览量:21

1. 一方收养对方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2.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3. 财产、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的分割。 4. 一方将婚前个人财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民法典中变更抚养权书...

民法典中变更抚养权书否需要公证,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民法典中变更抚养权书是否需要公证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父母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如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

因此,离婚后的父母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签订一份《变更抚养权协议》。

由于先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已在婚姻登记部门备案,《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重大修改,另一方面,变更抚养权属于重大人身关系变更,有关部门出于谨慎,故要求该对离婚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变更抚养权协议》的送达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9、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0、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2、一方收养对方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13、对方无子女,有抚养能力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14、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15、财产、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的分割。

16、一方将婚前个人财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17、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未转移财产的,该股权归一方。

18、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的财产进行投资所获取的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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