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镇户口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2. 第二十八条 3. 农村宅基地有使用权吗 城镇户口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八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非农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非农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买卖,不能办理赠与、继承、析产、转让等,不能办理继承过户。
土地和房屋是分别的,土地是国家的,房屋是国家、集体的,而房屋是私人财产的一种,所以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对土地的使用权是给予国家的保护,但是对于房屋的使用权不能随意买卖,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要进行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五十八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职责】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向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提供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四)不动产权属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五)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六)与他人共用的房屋平面图;
(七)法律、法规定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五十八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变更】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主体一致、权利内容不一致、依法应当变更的其他情形。
前款情形中,其他事项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相关登记机构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由登记机构或者其指定的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第一百一十五条【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当事人申请登记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一)法律、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一十六条【利害关系人同意】因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交易相对人撤销权等法律规定的事由,权利人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一百一十七条【共有关系人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结合上述情况,小编认为张某的行为不属于物权变动,不属于债权债务关系,只是效力未产生,不影响该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
在侵犯张某继承权的行为中,法院作出了司法判决,判决的效力与法院判决书相同。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什么是房屋继承权的相关内容,如果是父亲去世以后房屋的继承权是属于母亲,孩子是父亲的,那么房屋的继承权就是属于父亲的。
还有就是由母亲继承的房产,由父亲的继承人继承,孩子的继承权一般是属于母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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