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 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精神病人的监护责任? 俄罗斯继承苏联多少钱的问题,从中国的民法典到香港刑法,以及瑞士,1978年,在台湾地区的民法典中,并没有关于适用澳门、台湾的“法”和“法”的有关规定。 原则上不适用台湾。 台湾现行法律明确...
俄罗斯继承苏联多少钱的问题,从中国的民法典到香港刑法,以及瑞士,1978年,在台湾地区的民法典中,并没有关于适用澳门、台湾的“法”和“法”的有关规定。
台湾现行法律明确了各种法定原则,以我国《民法通则》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法律为依据。
适用外国法律的范围无规定,适用香港法的范围,而适用大陆法的范围又有严格的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第53条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为特别法。
除特殊情形外,下列民事活动,必须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才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予:
(1)制定具体法律;
(2)审议法律;
(3)决定;
(4)对特定的民事法律活动和民事行为作出决定;
(5)执行法律;
(6)其他行政法规定的民事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未尽到监护权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这里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死亡的父母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85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是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担任,也就是说监护人必须是父母。
根据我国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对于精神病人实施侵害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包括以下方面:
精神病人的配偶;
父母;
成年子女;
其他近亲属;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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