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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刑事犯罪被监视居住如何上班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10:49:51 浏览量:59

只要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就可以正常到公司上班,没有经过批准一般是不允许去公司上班的,因为《刑事诉讼法》中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不能随便跟他人会见或者通信,而且在监视居住期间还要做到随传随到。


  一、涉嫌刑事犯罪被监视居住如何上班?

  被监视居住后经执行机关的批准可以去上班,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监视居住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三、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区别有哪些?

  1、期限不同。

  监视居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2、是否可以申请不同。

  监视居住:不可以申请。

  取保候审:可以申请。申请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及律师。

  3、执行地点不同。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县。

  4、是否可以折抵刑期不同。

  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间应当折抵刑期。

  取保候审:不能折抵刑期。

  法律没有特别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去上班,但是上班就意味着会跟他人会见或者通信,所以必须要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执行机关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拒绝当事人的上班请求。未经批准随便跟他人会见或通信的,可能会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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